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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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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问共享资料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文档免费下载,数万用户每天上传大量最新资料,数量累计超一个亿 ,1浙环发〔2012〕10号各市县市区环保局现将《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2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新增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工业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主要污染物是指在十二五规划期...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

1浙环发〔2012〕10号各市县市区环保局现将《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2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新增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管理办法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稽核管理办法下载并购贷款管理办法下载商业信用卡管理办法下载处方管理办法word下载 》《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工业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主要污染物是指在十二五规划期纳入约束性考核的4项污染物即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第四条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应遵循以下四项原则一减排原则与国家和地方的污染减排政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实施方案相结合二平衡原则采取主要污染物区域总量平衡的方法和措施三基数原则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来源列入污染减排基准年统计口径四交易原则试点地区严格执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3易的有关规定和措施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主要章节中提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平衡的方案以下称主要污染物总量平衡方案主要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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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平衡方案应明确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削减替代来源及削减替代量区域平衡量与建议控制总量位于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地区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平衡方案还应明确建设项目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情况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考虑当地环境质量和区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要求按照最严格的环境保护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立足于通过以新带老做到增产减污以实现企业自身总量平衡确需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新增部分应按规定的比例要求对该多项主要污染物进行外部削减替代以实现区域总量平衡第七条主要污染物的削减替代比例要求为一各级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明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比例的地区按规划要求执行其他未作明确规定的地区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与削减替代量的比例不得低于114二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削减替代比例要求为1印染造纸化工医药制革等化学需氧量主要排放行业的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与削减替代量的比例不得低于1122印染造纸化工医药制革等氨氮主要排放行业的新增氨氮排放总量与削减替代量的比例不得低于1153电力水泥钢铁等二氧化硫主要排放行业新增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与削减替代量的比例不得低于1124电力水泥钢铁等氮氧化物主要排放行业新增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与削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2

减替代量的比例不得低于115其中应用低氮燃烧技术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的新建改建扩建发电机组和锅炉其新增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与削减替代量的比例不得低于11三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确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比例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按本办法规定的削减替代比例要求执行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仅源自厂区内独立生活区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同时排放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且新增水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应按规定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替代削5减比例要求执行第九条位于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地区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确需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其总量平衡指标应通过排污权交易方式取得参加排污权交易的单位应按规定实行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第十条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来源有一企业排污许可证登载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二列入污染减排基准年统计口径企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三县级以上政府储备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四其他依法取得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第十一条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来源的适用优先级依次为一应优先适用企业排污许可证登载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县级以上环境保护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3

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示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排污单位经依法核定登载于企业排污许可证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可作为建设项目的总量指标来源二依法取得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未登载至企业排污许可证的可优先适用列入污染减排基准年统计口径内企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6用于区域削减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仅指统计口径内企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中依法取得的部分十二五规划期的污染减排基准年统计口径是指2010年度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口径三可适用县级以上政府储备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使用储备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应按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有关规定办理四可适用其他依法取得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来源应为完成实施且在十二五期间已实际产生减排效益的减排项目或列入当年省级污染减排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的减排项目其中一未列入各级政府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十二五规划增量核算口径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原则上不得将列入当年省级污染减排计划的减排项目作为其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削减替代来源二列入各级政府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十二五规划增量核算口径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在将列入当年省级污染减排计划的减排项目作为其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削减替代来源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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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在市县市区已超额完成上一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任务72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年度所在市县市区完成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后的超额削减总量3所在市县市区政府应有可行的措施确保完成十二五和当年污染减排目标任务4已经公布纳入各级政府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十二五规划增量核算口径的项目三印染造纸电力水泥钢铁等采用污染减排全口径核算方法的重点行业可将十二五期间国家和省已认定的减排项目作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削减替代来源第十三条排污权交易机构等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平衡方案进行技术核算并将核算意见提交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第十四条各市县市区在上级政府组织的污染减排年度考核中因单项或多项主要污染物指标未按时间进度要求完成年度及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省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对该市县市区行政区域内新增该多项主要污染物的工业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采取暂停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措施在被暂停审批期间市县市区政府应制定该多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整改完成后省8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对该市县市区行政区域内新增该多项主要污染物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予以恢复审批第十五条各市县市区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5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初审意见应包括主要污染物总量平衡意见提出市县市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及年度减排计划的落实情况应对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削减替代来源及削减替代量区域平衡量与建议控制总量提出意见建设项目位于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地区的所在市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所出具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平衡意见中还应对项目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情况提出意见第十六条各市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落实本办法提出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原则结合本地实际规范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要求和程序做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个口子受理一个文件出具明确各自 职责 岗位职责下载项目部各岗位职责下载项目部各岗位职责下载建筑公司岗位职责下载社工督导职责.docx 提高效率做好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工作第十七条各市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月度季度年度向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所辖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区9域削减替代量的情况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对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10主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词抄送环境保护部省政府办公厅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2012年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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