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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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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问共享资料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文档免费下载,数万用户每天上传大量最新资料,数量累计超一个亿 ,<h1>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h1><p><br />第一章总则<br />第一条为切实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生产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发挥广大女职工在企业生产经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依照“平等协商、共谋发展”的原则,结合企(事)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合同。<br />第二条本合同由单位工会与行政经双方集体协商后...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h1>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h1><p><br />第一章总则<br />第一条为切实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生产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发挥广大女职工在企业生产经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依照“平等协商、共谋发展”的原则,结合企(事)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合同。<br />第二条本合同由单位工会与行政经双方集体协商后签订。<br />第三条本合同适用于**(单位名称),合同中统称为企(事)业简称<br />本合同所称女职工包括:单位内所有在职的女性职工。<br />本合同有关照顾孕妇、产妇的条款,不适用于违反国家和本市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生育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女职工。<br />第二章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保护<br />第四条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单位在发展生产的同时,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br />第五条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安全保健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及特殊利益方面的政策法规,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卫生安全教育,减少职业危害。<br />第六条女职工与男职工同工同酬,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男女平等。<br />第七条由于正常工作调动,女职工到新的适合女性从事的劳动岗位时,任何车间、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br />第八条不得以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与女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br />第九条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女职工。<br />第十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br />第三章女职工的特殊利益保护<br />第十一条女职工在怀孕和哺乳期间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br />怀孕的女职工,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检查时间视为劳动时间(整个孕期检查次数约为8次,高危孕妇检查次数由医生掌握)。<br />第十二条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br />第十三条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应给予产假。怀孕不满两个月流产的,给予产假十五天;满两个月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产假三十天;满四个月不满七个月流产的,给予产假四十二天;满七个月分娩,按正常产假对待。<br />第十四条女职工正常生育者,产假为9天,其中产前假十五天(产假期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满24岁晚育年龄,享受晚育假的,增加3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br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其福利待遇和参加晋级、评奖。<br />第十五条女职工怀孕满七个月(含七个月),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或延长其劳动时间。<br />第十六条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婴儿在一周岁之前,其所在单位应在每班劳动时间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因哺乳而上班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在哺乳期内请长假,直至婴儿满一周岁;有条件的单位可适当延长请假期,但累计时间不得超过十八个月。经批准在哺乳期休假的女职工,其工资由所在单位按其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工资的75%左右发给,若发给的工资低于本市最低生活费的,按最低生活费发给。<br />第十七条经批准照顾生育二胎的女职工,除享受产假9天外,不再休双保假。怀孕七个月后由所在部门安排,不再上夜班。<br />第十八条按月发给女职工卫生用品(或折发人民币*元),此项开支,企业在职工福利经费或企业留利中列支;事业单位在事业费中列支。<br />第十九条女职工怀孕、分娩时所用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参加的由单位支付。<br />第二十条每两年对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疾病及乳腺疾病的检查,有条件的企业,可为女职工购买特种疾病保险(《女职工安康重大疾病保险》)。<br />第四章合作与监督<br />第二十一条单位支持工会女职工组织参与民主管理,在工会代表大会、职代会中,女职工代表的比例应与女会员(或女职工)总数的比例相适应。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代表参加单位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全过程。<br />第二十二条为实施对单位和女职工的有效维护,单位与工会实行有效的密切合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联席会议或座谈会议,就企(事)业女职工权益保护情况相互通报和协商,共同探讨新形势下单位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的新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新路子。<br />第二十三条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同双方成立对等人数的监督小组,每半年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检查,并向联席会议通报检查结果。<br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br />第二十四条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变更本合同:<br />(一)签订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劳动标准和条件已修改或废止的;<br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补充、完善和变更部分条款的。<br />第二十五条在企业发生关、停、并、转等情况时,本合同内容不适应时,可以解除。<br />第二十六条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终止本合同:<br />(一)合同期满;<br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经营,合同难以履行的。<br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合同文本,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br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双方的首席代表发生变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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