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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既有住宅小区增设电动车智能充电桩的指导意见(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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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问共享资料关于既有住宅小区增设电动车智能充电桩的指导意见(最新)文档免费下载,数万用户每天上传大量最新资料,数量累计超一个亿 ,关于既有住宅小区增设电动车智能充电桩的指导意见(最新)为提高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安全系数,减少电动车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完善住宅小区电动车智能充电桩建设,经县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省消防条例》《X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排查整治辖区消防安全隐患,加大住宅小区电动车智能充电桩的推广力度,力争在X年前完成全...

关于既有住宅小区增设电动车智能充电桩的指导意见(最新)

关于既有住宅小区增设电动车智能充电桩的指导意见(最新)为提高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安全系数,减少电动车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完善住宅小区电动车智能充电桩建设,经县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省消防条例》《X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排查整治辖区消防安全隐患,加大住宅小区电动车智能充电桩的推广力度,力争在X年前完成全县住宅小区电动车智能充电桩的基本普及,确保电动车充电安全,预防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二、明确职责分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做为责任主体,对本辖区住宅小区电动车智能充电桩建设工作总负责,成立领导小组,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细化工作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完成时间节点等事项,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县安办作为牵头单位,辖区消防、住建、城管等相关部门及镇(区)、社区居(村)委会作为成员单位。安办:发挥综合协调、监督作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增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汇总进展情况及相关数据报表, 总结 初级经济法重点总结下载党员个人总结TXt高中句型全总结.doc高中句型全总结.doc理论力学知识点总结pdf 经验成效,全面推动实施,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住宅小区增设电动车智能充电桩工作督查检查,对实施缓慢、工作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并提出问责意见。消防部门:负责制定电动车智能充电桩设置场所的建设标准和安全使用规范,会同相关部门对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车智能充电桩设置场所投入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城管部门:1.负责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镇(区)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车智能充电桩建设的相关工作;2.负责辖区住宅小区电动车智能充电桩项目布点的审批。住建部门:负责涉及新建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镇(区):负责辖区电动车智能充电桩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指导、部署居(村)委会负责做好宣传发动,引导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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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支持增设电动车智能充电桩。村(社区):负责配合镇(区)做好增设电动车智能充电桩的相关工作。三、细化工作 流程 快递问题件怎么处理流程河南自建厂房流程下载关于规范招聘需求审批流程制作流程表下载邮件下载流程设计 (一)制定 实施方案 关于机房搬迁实施方案高中班级自主管理实施方案公交公司安全生产实施方案成立校园管乐队的实施方案中层管理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镇(区)要会同消防、城管等有关部门组织社区居(村)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人员进行深入普查,全面摸清底数,建立辖区既有住宅小区拟增设电动车智能充电桩的明细汇总表,制定可行性工作方案。(二)确定运营商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由业主委员会按法定程序征求业主意见,根据“安全可靠、对比择优”原则确定辖区电动车智能充电桩的运营商。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由小区所在地的居(村)委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按上述要求确定运营商。电动车智能充电桩建设项目采用“包干制”,由运营商负责电动车智能充电桩的投资建设、日常维保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同时对电动车智能充电桩产品质量进行购买保险,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火灾事故的按规定理赔。运营商可采用“计时收费”等方式向业主收取日常充电费用,支付方法应当便捷、多样化,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三)做好公示镇(区)在全面完成前期筹建工作后,应当就“拟增设电动车智能充电桩的位置、品牌、营运商、日常充电收费标准”等相关事项在小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应当及时协调处理。(四)项目报备经公示无异议后,镇(区)要将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车智能充电桩建设项目上报县城管部门进行审批。(五)安全施工镇(区)要指导、督促运营商按要求做好住宅小区电动车智能充电桩的安全施工,竣工前的过渡期间,要落实好临时停车、充电等相关措施。(六)竣工验收完成安装后,由镇(区)组织消防、城管等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现场测试产品安全性能,确保安全稳定。四、强化责任考核镇(区)要全力推动辖区电动车智能充电桩建设尽快落地,工作成效纳入镇(区)的年终绩效考核内容,县政府对镇(区)工作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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