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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问共享资料最高法院许霆案裁定书文档免费下载,数万用户每天上传大量最新资料,数量累计超一个亿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8刑核字第18号  被告人许霆2007年7月11日被逮捕现在押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许霆犯盗窃罪一案于2007年11月20日以2007穗中法刑二初字第196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许霆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许霆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9日以2008粤高法刑一终字第5号刑事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重新审理后于2008年3月31日以2008穗中法刑二重字第2号刑事判...

最高法院许霆案裁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8刑核字第18号  被告人许霆2007年7月11日被逮捕现在押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许霆犯盗窃罪一案于2007年11月20日以2007穗中法刑二初字第196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许霆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许霆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9日以2008粤高法刑一终字第5号刑事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重新审理后于2008年3月31日以2008穗中法刑二重字第2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许霆犯盗窃罪在法定刑以下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宣判后许霆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2008年5月23日以2008粤高法刑一终字第170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护原判并依法报请本院核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复核现已复核终结    经复核确认2006年1月被告人许霆被广州市粤华物业有限公司聘任为保安员同年4月21日21时许许霆持自己不具备透支功能余额为17697元的银行卡到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的广州市商业银行自动柜员机前准备取款100元同行的郭安山已判刑在附近等候当许霆在自动柜员机上无意中输入取款1000元的指令后柜员机即出钞1000元许霆经查询发

最高法院许霆案裁定书1

现其银行卡中仍有170余元意识到银行自动柜员机发生故障能够超出帐户余款取款且不如实扣帐于是许霆先后于21时57分至22时19分23时13分至19分次日零时26分至1时06分的三个时间段内在该自动柜员机170次主动指令取款174000元而其帐户实际被扣帐174元郭安山从许霆处得知该台自动柜员机出现异常后亦采用同样手段先后取款19000元同月24日下午许霆辞职后携款逃匿2007年5月22日公安人员在陕西省宝鸡市将许霆抓获归案许霆至今未退还赃款    另查明2006年4月21日16时许运营商广州某公司对涉案的自动柜员机进行系统升级4月22日23日是双休日4月24日上午广州市商业银行对全行离行式自动柜员机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涉案的自动柜员机出现异常即通知运营商一起到现场开机查验经核查发现该自动柜员机在系统升级后出现异常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取款交易正常1000元以上的取款交易每取1000元按1元形成交易报文向银行主机报送即持卡人输入取款1000元的指令自动柜员机出钞1000元但持卡人帐户实际扣款1元    上述事实有第一审第二审开庭审理中质证的被告人许霆的银行开户资料广州市商业银行提供的涉案的自动柜员机的《完整流水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数据》《帐流水清单》银行监控录像运营商广州某公司《关于调取许霆盗窃案中相关证据的复函》证人黄敏穗卢刚赵仕彬的证言同案被告人

最高法院许霆案裁定书2

郭安山的供述公安机关关于抓获被告人许霆的 证明 住所证明下载场所使用证明下载诊断证明下载住所证明下载爱问住所证明下载爱问 材料等证据证实被告人许霆亦供认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许霆持不具有透支功能的银行借记卡在银行的自动柜员机取款时发现自动柜员机发生故障在明知自己的银行卡内只有170多元的情况下乘银行工作人员尚未发现之机非法取款174825元并携款潜逃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许霆盗窃金额机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本应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但考虑到许霆是在发现自动柜员机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临时起意盗窃其行为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与有预谋有准备盗窃金融机构的犯罪相比主观恶意性相对较小许霆是趁自动柜员机发生故障之机采用输入指令取款的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窃取款项与采取破坏手段盗取钱财相比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对许霆可以适用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核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粤高法刑一终字第170号维持第一审以盗窃罪在法定刑以下判处被告人许霆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的刑事裁定    本裁定自宣告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任宪成代理审判员 卢小楠代理审判员 邹 雷二OO八年八月二十日书 记 员 李秀元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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